欲了解更多東莞生育保險待遇,請參閱以下介紹。生育保險待遇具體如下,希望它能幫助有需要的朋友。
一、享受條件
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,生育(流產)時仍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,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。
二、發放標準
1、生育津貼
(以生育(流產)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。)
生育津貼=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/30(天)*假期天數
假期天數:
(1)正常產假90天(包括產前檢查15天);
(2)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;
(3)晚育假增加15天;
(4)難產假。a.剖腹產、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;b.吸引產、鉗產、臀位產增加15天。
2、生育醫療費
3、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
(1)正常產、滿7個月以上流產: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×25%;
(2)難產、多胞胎: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×50%。
4、一次性補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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